记者今天(29日)从北京银保监局了解到,《北京银保监局关于做好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的通知》(京银保监发〔2020〕415号)今天公布,通知要求辖内银行业机构从完善组织机制、做实资产分类、依法合规处置、强化风险管控、完善激励约束等方面发力,进一步提升不良处置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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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保监局要求,在京中资银行业机构以评估借款人自身还款能力作为核心依据,以贷款担保作为次要依据,真实、准确、及时地反映贷款及其他实质承担信用风险的资产质量。审慎实施不良贷款上调为非不良贷款的操作,不得以支持疫情防控和复产复工为由新发放贷款掩盖不良。信托公司固有资产风险分类应真实反映底层资产质量。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确保债权核销内部证据真实合法,推进不良资产流转登记,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贷款债权遵循公开原则,严格遵守真实性和洁净转让原则,杜绝以表内外资金承接本行不良的各类虚假转让行为,落实处置期限、资本计提监管要求。
通知强调在京中资银行业机构要强化风险管控,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对受疫情影响企业分类施策,不良资产核销、转让过程中严防道德风险,加强对外包催收、资产评估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合规性管理。
北京银保监局表示,2021年上半年将针对本通知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机构进行通报,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相关高管人员责任,并视情况采取审慎监管措施。(总台央视记者 王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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