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竟敢三次酒驾!屡教不改必受重罚! 2月11日,渝北交巡警查获有人酒后驾车,之前还犯过两次,而且这第三次还涉嫌醉驾,他将面临严重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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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18点20左右,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民警在南北大道开展酒驾整治时,拦停一辆车牌号为渝A****5的轿车检查。车门一打开,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经民警对该车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为10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驾驶员唐某住在渝北区空港某小区。当日中午,他受朋友邀约,去木耳镇某农家乐吃饭,期间喝了几杯白酒和两瓶啤酒,有些醉意的他休息到晚饭后便开车回家。他自认为晚上没喝,中午喝的酒应该已经消化了。
虽然头有些晕,他还是抱着侥幸独自开车回家。没想到,刚行驶到南北大道就被渝北交巡警查获。
经查,这竟是唐某第三次酒驾!他曾在2014年、2015年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可酒瘾极大的他不思悔改,结果这次因涉嫌危险驾驶被立案调查,除了吊销驾照外,还将受刑事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交巡警提醒,酒后驾车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任何时刻都不能心存侥幸,切实遵守交通法规,否则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上游新闻记者 纪文伶 通讯员 葛胜东
编辑:李周芳
责编:周尚斗
审核: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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